一项由“中国式”房价收入比引发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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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各大网站上流传着一个帖子:在北京,一对夫妻要不吃不喝27年才能买得起一套房。追踪这个帖子的信源,它最初来自8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的一则报道。

报道说,8月20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数据称,今年上半年,北京主城区的八个区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28289元。参考该数据,按照每个家庭有两人工作计算,北京市家庭平均年收入为11.3万元(不考虑个税及保险等支出)。

北京市统计局此前发布的数据还显示,7月份,北京市四环路以内商品住宅期房平均售价为17478元/平方米;四至五环路之间平均售价16663元/平方米。中大恒基市场部主任张大伟表示,据此计算,五环内的商品房均价约为17000元/平方米。张大伟还表示,根据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数据,北京市住宅单套成交平均面积为113平方米,按照上述均价,单套商品房期房总价为192.1万元。那么按照目前常见的支付标准,每个家庭需要支付42万元的首付款(3成首付),贷款150万元。同时,30年贷款利息总额为112万元。按照上述数据进行计算,北京市的房价收入比达27:1,相当于夫妻双方不吃不喝努力27年才能买到一套房。

此后,各网站出现了很多关于房价收入比的帖子,并出现了若干种说法。有的说,按照国际惯例,房价收入比为3至6倍较为合理,有的说4到6倍合理等等。这些说法又是出于何处呢?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在接受《环球》杂志记者采访时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联合国人类居住(生态环境)中心给出了详细的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即房价收入比是居住单元的自由市场价格的中位数和家庭年收入的中位数之间的比值。”也就是说,国际上计算房价收入比的方法中国目前的方法有着明显的区别,它是提取的整套房子的价格而不是用平均均价乘以平均面积,且用的是中位数而不是平均数。假如卖了101套房子的话,是以第51套房子的价格来做中位数的。

中国首次出现房价收入比的概念是在世界银行亚洲区中国局环境、人力资源和城市发展处编写的世界银行对中国经济考察研究丛书《中国:城镇住房改革的问题与方案》(1992年3月第一版)中。该书中提到“在发达国家,平均每套住宅的价格总额与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例在1.8~5.5:1之间,……在发展中国家,该数一般在4~6:1之间,当然也有例外……”。房价收入比一般应为4~6倍的引用大多来自于此。

统计数据是枯燥的,所涉及的概念定义是严格的。统计数据中没有包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个例,比如年轻人的“啃老”现象,“灰色收入”的规模等等。中国在短短30年内所经历的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变化也难以全面的通过统计数据还原出来。

与其陷入数据的汪洋中,迷失在数据搭起的逻辑推论中,我们不如走近一个个如我辈般辛苦谋生的真实人物,感受他们的买房故事。《环球》杂志特别选择了世界上九个大都市——纽约、东京、伦敦、香港、日内瓦、新加坡、布鲁塞尔、新德里、莫斯科,采写了发生在那儿实实在在的买房经历。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虽然各城市的市况会有不同,但房价的牵肠挂肚早已环球同此凉热。以此作为买房参考未必得当,但增加一个全球参照却对评判当下中国楼市的现状不无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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