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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房产家居博谈 &#187; 物业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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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房地产，楼盘，家居，装修，家具，地板，卫浴，暖通等</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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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物业税征收思路初定：定“基点”按面积征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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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9 Jan 2010 02:34:04 +0000</pubDate>
		<dc:creator>biyuntia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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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物业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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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物业税征收思路初定：定“基点”按面积征收 　　每经记者 徐奎松 发自北京 　　昨天（28日），国家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披露，物业税与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 　　针对物业税的难产，之前早有各种说法，其中的关键环节在于涉及到财产制度、新旧房子的划断、征收面积和逐户逐家统计备案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 　　财政部财科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披露，目前税务部门基本确定了按照面积征税的思路，也就是说，给出一个最低基点，在基点以内的免收，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但是，这个基点究竟定位在多少为宜？他说：“争论很大，僵持不下。” 　　同时验证这个说法的是中国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学家何志成，他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说，目前税务总局研究的初步意见是第一套房子不征物业税。 　　何志成进一步透露，据他了解到的可靠消息，物业税将于2010年开始实施，并将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展开，初步先在商业用房范围开始征收，其后再开始在新房范围征收，先期是在一些地区试点，把土地出让金转化成物业税，并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 　　物业税受困在对居民住宅的面积征税基点上，已经是大家公认的问题。王朝才分析，现在比较复杂的环节，就是居民住宅的征税基点，是按面积还是按照套房计算。如果按面积计算，那么，只有一套住房的居民，他们的房子是在房产改革以前购买的房子，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交齐，还能不能继续征税？如果按套房征税，有些家庭已经购买二套乃至三套，那么征税从那套房子开始算起合适？ 　　不过，王朝才个人认为，目前出台物业税的条件还不具备，核心环节是还缺少财产统计制度。王朝才称，物业税短期内不可能出台，能否出台关键是看国务院的决心。 　　不过，何志成说，今年物业税开征完全有可能，一是不能低估政府改革物业税的决心；二是今年 “两会”上物业税将是讨论的重点。 　　据何志成获得的消息，未来出台的物业税，可能不叫物业税，而是纳入房产税的范畴。物业税是不动产税，是西方人的提法，是建立在财产关系上的一种税种。所以现在征收的就应该是房产税，类似印花税。 　　何志成说，开征物业税，要扩大税务部门干部队伍，建立全国联网系统，按户统计实行实名制。因为现在异地置业范围很大，如果这些制度不健全，匆匆忙忙地推出物业税将是摆设，起不到作用。]]></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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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物业税不足以抑制房价 执行面临困难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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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1 Aug 2009 02:20:26 +0000</pubDate>
		<dc:creator>biyuntia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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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物业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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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几年,物业税一直是民众关注的争议话题。很多人认为,物业税短期内影响房价走势。近期有复旦大学教授提出,开征物业税有可能“拆散”百万家庭。请问,在房价不断高企的今天,物业税能成为挤出房产泡沫的神来之笔吗?税收又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什么影响?

今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开征物业税旧话重提,再次引起社会热议。比较广泛的意见认为,开征物业税能抑制房价攀升,挤出房产泡沫;部分意见认为,开征物业税困难重重,短期内难以实施;也有人认为,开征物业税弊端不少。作为一种财产税,物业税能减缓房价上升,却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房价走势。]]></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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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试点物业税？深圳开发商感受压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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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1 Aug 2009 10:34:17 +0000</pubDate>
		<dc:creator>biyunti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中国地产]]></category>
		<category><![CDATA[深圳地产]]></category>
		<category><![CDATA[物业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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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日，备受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深圳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深圳有关各方反应怎样？昨日记者采访深圳有关方面获悉，尽管目前或将执行的物业税新政策没有对当前成交量产生直接影响，但深圳的开发商还是感受到了或将产生的市场压力。 《深圳特区报》房地产部总监傅卫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存在物业税或将征收的预期，目前深圳地产商对后市态度并不乐观，业内一致认为物业税如果开始征收，行业会受到影响。“尽管目前深圳的房价确实上涨厉害，但在金融危机后当前也还处于经济回暖期。”傅卫鸿说。 深圳中原地产深港研究中心秦黎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从成交量上还并没传达出或将试点的物业税对市场产生影响，“要征收物业税肯定是一两年以后的事情，目前政策对楼市的直接影响还非常有限。”而来自深圳的星彦地产成都公司总经理张猛则称，目前已经确定深圳不会成为唯一试点物业税的城市，可能会是多个试点城市之一，反而武汉可能会率先试点，因为武汉的方案最早报批。 对于物业税征与不征，有人士认为深圳房价被炒房者炒得太高，开征物业税将会把空置住宅“逼”出来推向市场，有效增加供给，抑制房价。而另有人士则认为，物业税最终还是会形成购房成本、炒房成本，购房者和租住户最终会为此买单，房价甚至还会出现水涨船高的现象。张猛表示，成都距离物业税的征收目前显得更为遥远：“只有在第一批征收城市取得很好的效果后才可能全国推广，在成都讨论物业税问题现在显得太早。”]]></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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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楼市政策微调可能启用税收工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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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5 Jul 2009 02:58:04 +0000</pubDate>
		<dc:creator>biyunti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中国地产]]></category>
		<category><![CDATA[物业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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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专家认为，近期部分城市地价、房价大涨，初显“脱缰”之势，应该微调房地产调控政策，利用税收、土地政策给房地产业“降降温”，抑制投机性泡沫被不断吹大。 　　专项检查挤“泡泡”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透露，国税总局今年确定税收专项检查的两大指令性行业分别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行业。烟草行业已于3月自查完毕，查补税款上亿元，自查效果比较好，现已进入稽查阶段。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的方式是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此次国税总局针对房地产业的专项税收检查，采用了“点面结合”的方式，一方面是由国税总局稽查局对八家大型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另一方面是由各地税务部门对属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上述国税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房地产企业的专项检查这几年一直在进行，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形成的原因一是企业主观故意，抱有查得着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的思想，二是因为房地产行业牵涉的税种达12个之多，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今年房地产专项税务检查受到大家关注，主要与近期房地产比较热有关。”如今，各地的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已初见成效，房地产企业的自查工作在上半年基本完成。以杭州市为例，在上半年开展的杭州市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324户房地产企业主动上报应补税款2.21亿元，接近该市上半年国税稽查查补收入的一半。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对于原先纳税情况良好的房地产企业而言，专项检查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对于那些习惯于逃税漏税，且现金流不太充裕的企业来说，就比较麻烦。 　　还有专家认为，去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不同版本的房地产“救市”政策，对有些企业未能如数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如今，房地产业重新火爆，通过税收专项检查，可以把那些欠缴的税款收上来。 　　此外，税收专项检查还有助于抑制房地产企业高价拿地的冲动。当下，各地房企投资热情高涨，各地地王频现，企业有通过延迟结算纳税，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投资的动机。 　　物业税能否抑房价 　　此前有消息称，物业税可操作性方案有望在2010年敲定。杨志勇认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重任不应由税收来担当，根本还是要靠政府从土地供应、住房结构调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等环节来掌控，所以税收专项检查、物业税的开征都不会影响房地产业大局。 　　杨志勇还认为，不要对物业税能平抑房价抱有太大期望。韩国开征物业税，该国房价并没有应声下跌；美国早就有了物业税，但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美国房价还是一路飙升。 　　房地产税费改革课题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倪红日认为，物业税不会像有些人说的那么复杂，要把土地出让金、其他税费都合并在一起，那样既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的难题，又触及地方财政利益，开征的难度会相当大。物业税的推出肯定是先易后难，目前最基本的还是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征收，先从保有环节建立物业税，再逐步推进。]]></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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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现阶段暂不具征物业税条件 需数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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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Jul 2009 04:12:10 +0000</pubDate>
		<dc:creator>biyuntia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中国地产]]></category>
		<category><![CDATA[物业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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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在上周举办的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透露，中国现阶段暂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条件。 　　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原来的物业税和税制的研究主要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两家在做，现在又增加了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建设部。 这两个单位的加入有可能对物业税初期的安排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将物业税的出台时间提前。 　　“短期内如果要推出来的话，肯定是采取简约的做法，即针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征一些税，跟现在的做法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把计税依据调整一下。”孙钢强调。 　　他指出，中国现在的征税对象都是以企业为主，或者是对个人的一些征税，通过代缴或者是其他隐蔽的手法，让个人在买东西的时候，无意中把税交了。而物业税如果要征收的话，一定是直接面对面，而这对还没有直接交税习惯或者意识的中国百姓来说是件很难以接受的事情。 　　“此外，物业税是一个地方税，各个地方的情况千差万别。税制需要全国人大立法通过，税制的设计相当复杂，把这些都考虑到了，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确定下来。” 　　在孙钢看来，短时间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小。“5月25日公布的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当中提出要改革的项目多达四五十项，其中针对税制的改革也有六项，所以国家发改委提出的要研究物业税的开征只是改革的一般性的安排，并不会因此打乱原来研究的进程。” 　　基于上述分析，孙钢认为，现在的政府不会因为某个人的一时性急马上就推出一个新东西来，而且很多税制的改革，无论是增值税的转型，还是企业所得税的两法合并，研究了十年以上，最后才能够拿出一个方案来。现在再强调研究物业税的开征，没有三五年，基本方案未必能够拿出来。]]></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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